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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特色
課程與師資
修業規定
第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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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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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設課程
我要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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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灣資管通訊
目前課程的相關規定及規劃如下,請學員注意並詳讀:
修業辦法
* 修讀學分
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課程選修累計不得超過九學分(含學員於其他校所選修的學分)。
* 修讀期限
修業年限為二年,學員若因工作考量及個人時間問題得延長修業年限,最多以修業四年為限。
* 證書授與
修業期滿或修畢達24學分者,得申請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之學分證明書。
碩士學分抵免
學分班學員日後若考上本系碩士班或碩士專班者,得依教育部規定最多可抵免應修畢業學分(不含碩士論文課程學分)之二分之一。
連絡人:吳助理 Tel:07-525-2000 ex4702 E-mail:wchin@mis.nsysu.edu.tw